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嘴里不停地大喊:“杀死你——杀死你——杀死你——”每个重音都是铿锵有力,有种复仇的快感,痛快淋漓。时断时续,时缓时疾。
如一个霹雳般,朱耀冥惊呆了,停止了行凶,退避几步,双手已然浸染了鲜血。他崩溃,不是因为见了血,杀了人。而是,他完完全全地回忆起了往事。
那是一年前,朱耀冥和大命、大伟孪生兄弟,三个年轻人密谋绑架,谋杀了一名叫枫的富家子弟。事后,由于分赃不均,三人分崩离析。就在这个房间,朱耀冥一怒之下杀死了大命的亲兄弟大伟。
奄奄一息的大命一头栽倒了床上,雪白的床单变红了。水晶玻璃床,有几条金鱼甩动尾巴,自由地游弋。
朱耀冥沉静了良久良久,然后“哈哈——”大笑,疯了一样大笑。他字眼自语:“错了——错了——。是504房间,不是505房间。”
是啊!去年,朱耀冥在504房间杀死了大伟,还有那个富家子弟枫。不是在505房间。是他混乱了记忆,记错了。
“大命!你为什么这样做。你不如直接杀了我,给我一个痛快。”朱耀冥卸去了方才的凶恶,一副无奈沮丧的样子。“你知道吗。我想做一个好人,好了,我不想是杀人犯。”
“哈哈哈!不,你是杀人犯,永远都是。只——不过——你是,神经,病人。法律不能毙了你。我,让你,生不如死——”大伟强忍,做了起来,说出最后一句话。“只不过,我太不走运了。被你杀——”
五层小楼下面,警车呼啸。
朱耀冥疯了,彻底疯了。
一年前,他被大伟、大命兄弟诱骗,成了杀人犯。由于先天的神经疾病,他忘记了所有,忘记了凶残的曾经。一年后,复仇的大命,潜心设下了一场迷局,让他重拾记忆。也让他走完了生命的终点。
我在这个殡仪馆干了两年多了,打了一年多的杂,干了近一年的烧尸工和灵堂管理员,见过上千人的尸体,自己也烧过上百人,当官的,发财的,漂亮的,丑陋的,年轻的,长寿的。统统都烧过,人人都成了一团灰。
我经常叹息,人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呢,到头来还不是在我手上成灰?
那些不可一世的人物在命运和自然规律的面前是多么的可笑与滑稽。但是无论如何,我对自己也要一声叹息:只要人还在活着一天,就一天少不了为钱操心。
孝子孝孙们想的固然是钱,死者有遗嘱的也是为了按排好钱,而我呢?也是为了得到他们的钱。
不过就是他们是瓜分财产,而我是收取服务费而已——谁都知道,殡葬行业是宰你在世的最后一刀。
只有我和我手下的人一样,被人烧成灰,砸成粉了,才不会再为这个带不去的东西绞尽脑汁。我亲眼见过死人手里还攥着一把钱不肯放,直接被我推进焚尸炉的。
想当初我根本没有想到自己会做个烧尸工,中考的时候我还是全市前十名的成绩,一是听说这个中专不需要交多少钱,一是不清楚“殡仪”和“宾仪”的区别,认为都是招待客人的行当,糊涂的进来了。
结果倒的确都是招待客人,不过那是招待活人,我这是招待死人。
但既然考上了,不可能退学吧?家里穷得没几个钱下锅,父母能卖粮食又卖猪的让我考上中专,已经是福气了。
在90年代初,中专可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待遇,我那些家里有一点钱的同学,考上了中专还摆了三天的酒席来庆祝。不过我没有因为进了这个行业就恨谁,我知道这就如我手中的尸体一样,他过去的历史,决定了他的寿命,他再长寿也难免一死,而我的命运,和我的努力与勤奋息息相关,但是我能爬到的高度,取决于我的出身。
很多我烧掉的年轻人的尸体,他所享受的是很多人一生追求不已的地位。除了在我这里的一刻,以前的一切,都是不平等的。
而我选择的职业,至少给我的家庭缓解了经济上的巨大压力,让我的家庭后来基本上不至于跟祖父一样的苦累。
我一直认为农民的活就不是人干的,那种繁重的体力,我从7岁开始就接触,我发誓让我的后代不再受这种奴役。灵堂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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