荧幕中。
公诉人义正言辞,拿出程蝶衣与青木站在一起的照片,控诉程蝶衣罪行。
画面切到大全景。
证人出庭。
袁四爷与段小楼走上证人席。
而戏院老板那坤,虽是证人,却站在审判区边上没走到中间。
李志明瞧着那坤的站位,微微点头。
真细节!
得亏刚刚问了陈潇,不然真看不出来,他们的走位又有何寓意。
就像在戏院时,那坤作为老板,也站在上场门旁,从不上台。
他现在站在审判区入口,也是在暗示,审判区里在唱戏!
真细!
……
画面中。
袁四爷走到证人席,摘下帽子。
先宣誓似的,一本正经表明立场,“世卿世受国恩,岂敢昧法,更不敢当众违背天理良心。”
随即一本正经、义正言辞撒谎,“程蝶衣确实是被r本人用手铐拷走的,还用手枪顶其项背威胁,就是后脖梗子。”
说完,他缓缓坐下。
接着法官先后点了段小楼与那坤。
在两个小人物眼里,法庭是神圣的。
段小楼动作局促道:“是是,他们是打了我师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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