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老三喝了三杯水才开始说话。
不是因为他口渴,是因为他太久没有人听他说话了。
“我家那房子是我爹留下的。我爹是木匠,河沿街七号那宅子是他自己盖的,砖是自己烧的,梁是自己削的。我爹走了之后我一个人住,住了三十年。去年开发商来了,说要改造河沿街片区。补偿方案给了八万。八万块。”
陈凡问:“河沿街七号的市场评估价是多少?”
何老三说:“我找人问过了,评估价至少二十五万到三十万。八万不到三分之一。”
陈凡看了一下拆迁通知上的补偿金额:八万元。与何老三说的评估价对比,确实不到三分之一。
何老三继续说:“我不签字。补偿太低了,我不签字。开发商的人来了三次,每次都说‘片区改造是大局,个人利益要服从大局’。第三次来了还带了一个律师,律师说‘如果你不签字,拆迁程序可以依法推进,你只能拿到更低补偿’。我听了这话就更不签了。逼人签字还带律师,这不是协商,是威胁。”
陈凡问:“然后呢?”
何老三的声音低了下来:“然后我摔了腿。下台阶的时候踩空了,膝盖骨裂了,住了半个月医院。住院期间开发商把房子拆了。”
“住院期间拆的?”
“是。出院回来,房子没了。地基上盖了围挡,围挡上写了‘河沿街改造项目施工区域’。连废墟都没了,直接清场了。”
何老三说到这里,手指攥紧了水杯。
陈凡在白纸上写了一行字:“房屋所有权人在住院期间被强制拆迁,未经产权人同意签署拆迁补偿协议。核心违法行为:在产权人丧失行为能力期间进行强制拆除。”
他问:“社区调解记录是什么内容?”
何老三从文件里拿出社区调解记录递过来。
调解记录内容:何老三于出院后向社区申请调解,要求开发商恢复房屋或按市场评估价补偿。社区调解意见:开发商持有片区改造规划审批文件和施工许可,拆迁行为有规划依据。补偿金额建议按原方案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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