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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夜《泊秦淮》掀起的风,还没从京城屋檐上刮下去。
第二日临近午时,城南最热闹的那几家酒楼里,议论仍旧绕不开沈砚。有人说他一句“商女不知亡国恨”写得满城士子抬不起头,也有人说这小子胆大包天,连这种句子都敢往外扔。可不管夸还是骂,至少有一件事已经变了——如今再提沈家那位败家子,没人敢只当笑话说了。
沈砚自己倒很清醒。
诗能砸开门,却不能当饭吃。更不能因为砸开了一道门,就真把自己当天降文曲星,站在门口让人挨个上香。
所以他今日照旧挑了家酒楼,照旧点了一桌不算便宜也不算张扬的酒菜,照旧穿得像个出门散心的勋贵闲人。若只看外头样子,最多就是个近来诗名有点热、嘴也有点欠的年轻公子,远不到让人一眼便觉得“此子可治国”的地步。
常福端着茶站在一旁,小声道:“少爷,您最近怎么总爱往酒楼里钻?”
沈砚夹了一筷子酱牛肉,慢悠悠道:“因为朝堂上的大事,往往都先死在酒楼里。”
常福没听懂。
“意思就是,”沈砚嚼完咽下去,“真有本事的人,未必在这里;但装有本事的人,一定在这里。多听听,能省不少冤枉路。”
他说着,目光往楼上扫了一圈。
今日这间酒楼比前些日子安静些,来客却并不杂乱。靠窗那几桌多是中年文士打扮,不像年轻士子那样爱把“清议”两个字挂在脸上,衣着也不算华贵,胜在干净稳妥。这样的人,通常不怎么喜欢凑热闹,可一旦专程来同一家酒楼坐到同一层,那多半就不是单纯来喝酒的。
沈砚扫过一眼,心里便有了点数。
果然,没过多久,靠东那一桌便有人朝这边看了过来。
为首的是个五十上下的中年人,蓄着短须,脸色微黄,眉眼温和,若不细看,像个最寻常不过的教书先生。可他坐在那里,旁边几人说话时都会下意识等他先放茶盏,便说明这人不是陪坐的。
那人又看了沈砚一眼,像是确认了什么,才对身旁人低声说了句什么。
很快,一个四十来岁的青衫文士起身,端着酒盏走了过来。
“沈公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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