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月二十,旧堤十二村的减免册摆上长案。
册中写得很清楚。
景元二十二年水患,沿江田亩淹没过半,朝廷准免当年秋粮五成;已征者抵次年夏税,未征者不得再催。江宁府上报十二村原应纳粮二千四百余石,实征一千二百余石,减免数与实征数正好各占一半。
陈知微看完第一反应便是:“又是整齐数。”
“减免本就按成数下诏,正好一半不奇怪。查百姓实际交了多少。”
陈知微合上册页:“府衙留着官册,百姓手里的完粮收据却未必还在。水患后逃难的逃难,屋舍进水的进水,纸最先烂;即便有人侥幸留下,也可能怕被说成欠税,后来又上交了。”
“母亲说得是。”谢临舟语气温和,“没有收据,便不能只问一句有没有交足。单凭口供,日后总有人说他们事后串供。我们再找找能留下日期和粮数的旁证。”
陈知微把旧堤医簿翻到水患后的三个月。病案旁除了药名,还有她当时随手记下的家中存粮。
“柳湾村何六,九月初三断粮,以芦根代食;下湾村周氏,九月初七典铁锅换米;东曲村赵家,九月十一卖耕牛交秋粮,次日幼子高热。”
陈知微指尖停在三处日期上:“三户都在征粮前后断粮、典物、卖牛。若减免真落到了户,这样的情形或许不会如此集中。十二村里,只怕还有同样的人家。”
“母亲说得是。”谢临舟道,“先按人名和日期去查验。牛契、车脚册若能对上,再扩大范围。”
谢临舟将三个名字分别写上查问签,按村分给三路。下湾村这一签交给云满,她带着一名邻府书吏和一名邻府差役先行出城。
进村后,三人沿着村道逐户上门:去年田有多少、收成多少、哪日交粮、用谁的车、家中为此卖过什么。
第一户便是医簿上的周氏。她听云满问起去年秋粮,转身从房梁夹缝取出一截断麻绳。
“交秋粮那日,每一车都系这种绳。县里说减一半,来收的人却说减免要等上头批回,先照足数装车,日后再退。”
“你家装了多少?”
“跟往年一样,三袋。是孙家的牛车替我拉去的。”
同行书吏在问证表上写下车主、袋数和交粮日期。
“后来退过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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